东北网7月6日讯(王亮 记者 陈南竹)近期,哈市交警部门按照治理交通秩序攻坚月行动及“零酒驾”创建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夜查行动,针对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高压管控,严厉打击治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期间交警部门对近期几起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促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市各项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有序恢复,交通出行流量明显增多,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亦随之而来,而其中涉酒违法整体较为突出,对社会形成较大安全隐患。对此,交警部门根据当前时期酒驾发生的规律特点,实时调整勤务时间和模式,将管控触角向酒驾高危时段和路段延伸,提升酒驾查处的精准度。据了解,在4日、5日两天全市范围内(含县、市)开展的夜查行动中共取缔酒驾违法76件,其中饮酒驾驶61件,醉酒驾驶15件。
嘴馋!买酒后先喝一口驾车上路被抓正着
严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近期,交警顾乡大队部署警力在辖区内开展夜查工作,当警力在机场路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黑LP313*号面包车行驶迟缓,十分可疑。随后交警对车辆截停检查,发现驾驶人身上酒气浓重,当问其是否饮酒时,驾驶人当场承认。但现场让交警意外的是,驾驶人在下车过程中手里竟然还握着一瓶已经打开的白酒,行为十分恶劣,随后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处理。经驾驶人交代,自己晚上干完活回家,由于疲惫便买了一瓶白酒打算回家喝,但是由于嘴馋,买酒后直接打开喝了一大口,随后开车回家,不料没走多远便被取缔了。经过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同时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其驾驶的车辆登记类型为营运车辆,因此驾驶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严厉处罚。
交警夜查遇见“老熟人”
男子七天内两次醉驾终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7月2日晚,交警动力大队按照全市夜查行动工作部署,在第五医院附近开展工作,期间一辆华泰牌小型汽车见到交警临检突然停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处置。当车门打开后,交警发现驾驶人面对询问已经口齿不清处于醉态,并无法提供有效证件,随后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经检测,驾驶人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查询,邓某的驾驶证竟处于吊销状态,原来就在今年6月26日晚间,其因醉酒驾驶已被取缔过一次,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接受处理。不料邓某仍然不知悔改,再次喝酒后驾车上道被依法取缔。据驾驶人自述,由于上一次醉驾之后,驾驶证被吊销,至少五年不能再开车,于是就想把车卖掉。不料当晚在家楼下喝了五瓶啤酒后,突然有人打电话说想要买车而且就在旁边一公里的地点,于是卖车心切的自己便没想太多直接驾车上路,随后途中被交警查处。目前,由于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酒驾车,违法情节较为恶劣,潜在社会危害性较大,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同时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吊销驾驶证的限驾时间也将进行延期,同时其还将承担更为严重的量刑后果。
交警部门表示,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遇突发情况发生事故概率极大。因此,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同时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后我们驾驭不了汽车,但是能远离危险,当您举起酒杯的时候,请放下手中的车钥匙。
酒驾违法曝光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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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驾驶人 |
车辆号牌 |
酒精呼吸数值 |
违法行为 |
1 |
田* |
黑A0U5V* |
59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 |
于晓* |
黑AE38M* |
24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3 |
郭树* |
黑A798U* |
2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4 |
康宝* |
辽MR708* |
24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5 |
曹振* |
黑AH50G* |
2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6 |
郝春* |
鲁CB869* |
22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7 |
王* |
黑A5A19* |
46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8 |
孙* |
黑A0C0Y* |
42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9 |
陈兆* |
黑AD188* |
36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0 |
高晓* |
黑A852A* |
5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1 |
宋大* |
黑M62D0* |
5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2 |
倪* |
黑A2GR9* |
68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3 |
王兴* |
黑A7V7L* |
48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4 |
苏兴* |
黑A1MP8* |
29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5 |
郑* |
黑A846M* |
64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6 |
曹* |
黑DY723* |
39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7 |
姜心* |
黑A233N* |
44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8 |
徐清* |
黑AT716* |
43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19 |
李业* |
黑A6H8N* |
58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 |
李富* |
津MUP99* |
46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1 |
孙建* |
黑A5D6L* |
53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2 |
赵加* |
黑AB08D* |
6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3 |
李* |
黑AZ202* |
2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4 |
韩*文 |
黑E509G* |
49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5 |
刘*先 |
黑A7W9C* |
27mg/100ml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