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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恢复跨省团队旅游
2020-07-24 23:1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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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4日讯 (记者 付巍 霍枭涵)24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跨省团队旅游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即日起,恢复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要指导旅行社企业制定并落实好应急预案,细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把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的旅游团队,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省文旅厅报告;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预警的区域旅游。预警级别为橙色或红色时,要立即取消旅游团队并做好游客的解释和引导工作,对已在汛情预警区域内的旅游团队,要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做好团队游客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该通知同时还附发了《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明确了旅行社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等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并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在行前管理上,该指南要求,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明确各方权责;要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应当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等。

  在行程管理上,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

  在应急处置上,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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