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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豪横”租户!房东既要不来房租,也要不回房!
2020-08-11 17:15:06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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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不再续租,房东收回房屋理所应当。可谁成想承租人竟然拒不腾房!向他要房租也不给!这可咋办?……

  8月7日清晨,望奎县法院依法对某商服进行强制搬迁,在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的案外第三人多次阻碍工作人员执行……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31日,邱某某以每年85000元的费用租下洪某某的半地下门市房做生意,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2019年10月31日,双方商议下一年房租续签事宜,邱某某明确表示下一年不再续租。租房合同到期后的2020年1月1日,洪某某找到邱某某,要求其交出门市房,邱某某拒绝腾房。为此,洪某某将邱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邱某某交出门市房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邱某某迟迟未履行,洪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邱某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被执行人拒绝履行。随后法院发出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却仍旧拒不迁出。望奎县法院决定对该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据执行人员了解,被执行人邱某某与李某某一起合伙经营裤行,有十多年时间了,生意一直很红火。2018年,由邱某某出面签合同承租了洪某某的门市房,将裤行搬迁至承租的房屋内继续经营。但在经营中,邱、李两家因琐事闹的不可开交,双方在没有算清楚合伙账的情况下,也就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交还房屋义务。

  望奎县法院来到执行现场,通知被执行人邱某某及邱某某的合伙人、案外人李某某,法院将对涉案房屋强制执行。案外人李某某情绪激动,多次阻止搬运屋内物品。

  执行法官耐心地对案外人李某某释明法律规定,要求其协助法院执行,并严正告知被执行人邱某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一番工作后,被执行人邱某某与案外人李某某冷静下来,表示配合执行。而后,登记物品、搬离运送均有序进行。

  行动开始后,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带,维护执行纪律,组织被执行人对屋内财产进行清点并有序搬离,现场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周围很多路人围观,此次强制腾退也给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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