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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3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长执行到年底
2020-08-12 10:39:27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孙怀雨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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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2日讯 8月1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特别是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应对风险,减轻税费负担,国家和省将4类13项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有关税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延期税费政策主要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有2项、支持物资供应有4项、鼓励公益捐赠有3项、支持复工复产有4项等4大类。

  其中,支持防护救治中,包括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支持物资供应中,包括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鼓励公益捐赠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支持复工复产中,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