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19日讯 “在家里刷单就能赚钱,还有大笔劳务费。”许多人在微信群里都能看到这样的宣传,但是千万不要轻信,很有可能你遇到了“专业引流”团伙。近日,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破获了一个“引流”诈骗团伙。
6月9日,北林警方接到一个来自广东省梅州市的案件线索。6月初,正在寻找兼职工作的该市市民张女士接到了自称是兼职公司接单工作人员的电话,张女士了解了兼职刷单的相关情况后表示同意做网络刷单,对方让其添加指定的QQ号,张女士添加完QQ号后,有专业的QQ客服对张女士进行了网络刷单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培训,告诉张女士刷单的产品需要先付款,付款之后客服会返还本金和佣金。张女士刷的前几单商品金额较小,客服返还本金和佣金的速度非常快,张女士对商家产生了信任感。这时候商家建议张女士刷大额商品的单,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为了赚得更多,张女士接受了大单。在张女士付完款之后,客服就以系统卡单、系统错误、激活账户等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和佣金,要求张女士继续刷单并向对方汇保证金才能给其返钱。为了要回之前的本金和佣金,张女士只好继续刷单,导致越陷越深,最终被骗了9990元。
北林警方接到案件线索,给张女士打电话的虚拟电话号码疑似在绥化市北林区。经排查,北林分局刑警大队发现北林区人和城小区存在电信诈骗“引流”窝点,于7月13日在人和城南苑某楼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等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其伙同张某通过QQ购买他人基本信息10000余条,并将信息以网易邮箱、易信APP软件等方式提供给其雇的话务员王某、孟某等人,让话务员以兼职公司的名义给买来的信息中的人员拨打电话,并让接电话的人添加郭某通过在上线QQ“涨粉”群中获得的QQ号和微信号。其后,以添加指定QQ号和微信号的人数与QQ“涨粉”群中的业主进行结算,郭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8月初,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因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