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去世
留下来的几处房产
竟让兄弟四人
对簿公堂
离婚数年
孩子从未收到过任何抚养费
离婚协议竟成了一纸空文
手足亲情如何弥合?
骨肉至亲何时才能承担抚养责任?
且看法官如何化解难题!
无论何时亲情不能忘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大哥)与被行人王某乙、王某丙和王某丁系亲兄弟关系。2011年,四兄弟因继承房屋分配问题争执不下,诉至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
此案经一审、上诉、撤诉、再次起诉又上诉反复多年。终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就在此时,被执行人王某乙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双方矛盾纠纷再度升级。
对于房屋分配,申请执行人王某甲认为,父母生前的房屋取得时自己有出资,且父母在世时已经分别为其他三个兄弟建造了房屋,所以自己理应多分。但作为被执行人的三兄弟则认为,在房屋分配比例上大哥所占过多,不公平。
执行异议立案后,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及抗辩理由。而法官和他们谈起手足之情时,兄弟四人却非常抗拒,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对方无理绝情。
经过仔细查阅案卷,深入了解案情,法官认为该案不能以一起简单的执行异议案件来处理,这样治标不治本,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此案,还是应该以修复亲情为主,兼顾司法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想要修复已经结怨多年的兄弟感情,谈何容易,可法官还是决定一试。他分别找到兄弟四人,以手足之情为突破口、亲情伦理为出发点引导他们珍视亲情,互谅互让。
在四兄弟对立情绪有所松动时,法官又结合情理、法理,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达二十余次的调解。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大哥首先做出让步,他愿意让出一处房屋,减少自己的继承份额。让人欣慰的是二哥也主动表示将拿出部分钱款补偿其余两兄弟。随着执行异议案件的调解成功,执行案件也顺利执结。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兄弟四人冰释前嫌,他们感慨道,多亏了法官让他们彻底明白了,一家人到什么时候亲情都不能忘!
好孩子快长大
8月5日,申请执行人门某在电话里带着哭腔向依安县法院执行法官说:“我要的不只是这七年的抚养费,更是一个父亲对孩子应负的责任!”
2010年,门某与梁某在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当时不满一周岁的孩子与门某共同生活,梁某每年给付子女抚养费3000元。但梁某有7年没支付过抚养费。近期,带着孩子在山东威海生活的门某回到依安县,起诉梁某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并于8月5日下午向依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拖欠7年的抚养费2.1万元。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与孩子生活在外地,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第二天一大早就驱车前往阳春乡找到被执行人梁某,耐心细致地从血缘亲情、家庭教育、孩子成长等方面对梁某进行说服教育,同时明确告知其拒执的法律后果。
最终,梁某当场用手机软件支付了1万元,并表示剩余的1.1万元将于今年12月10日前付清。
立案一天就要回了钱,门某转忧为喜:“法院执行效率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