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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1日起陆续发放2亿元电子消费券 市民“云闪付”开抢
2020-09-07 20:06: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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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7日讯(记者 张隽珊)记者从哈尔滨市商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回暖,释放消费潜能,哈市将开展“助企惠民冰城乐享消费季”亿元电子消费券大派送活动,自9月11日至12月20日,哈市政府向线上汽车、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和全部餐饮(含住宿业餐饮)、文化旅游行业投入2亿元电子消费券。

  11日起2亿元电子消费券发放市民“云闪付”开抢

  自9月11日至12月20日,哈市政府向限上汽车、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和全部餐饮(含住宿业餐饮)、文化旅游行业投入2亿元电子消费券。同时,与企业推出减免让利配套6亿元及银联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叠加效应,带动经济增长,真正惠及百姓。

  消费券分批次进行发放,首轮将于9月11日9时和15日9时分两个时间段发放,共计投入1亿元。其中:汽车类2500万元、大型百货类(不含超市)2000万元、家电通讯器材类1500万元、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1500万元、文化旅游类2500万元(包括“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第一批消费券发放完毕后,将适时在上述领域发放二批政府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分类设定额度、限抢次数、专券专用。同一用户(同一用户名、手机号、设备号均视为同一用户)、同类消费券、同一面额仅限抢1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券,每轮消费券抢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限为1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市民可通过手机端“云闪付”APP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手机端下载注册“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在云闪付首页中“本地专区”选择哈尔滨市政府消费券,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即可获取。抢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进入“我的票券”,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使用,单笔消费达到指定金额,系统默认核销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第一种方式是顾客在商家消费时,打开云闪付,出示付款码,收银员扫描二维码即可自动抵扣。第二种方式是顾客打开云闪付,扫描商户二维码付款,自动抵扣(仅限银行业统一标准二维码,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可享受优惠)。

  汽车每台最高补贴4000元

  汽车类——购买“国六”标准七座以下(含七座)家用新车,持“62”开头的银联卡到店支付,分三档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大型百货类(不含超市)——首轮发放25万张,区分一般商品消费券和特殊商品(珠宝、黄金、钟表、照相器材、国际精品等贵重物品)消费券。一般商品消费券分50元、100元、200元面额;特殊商品消费券分100元、200元面额。

  一般商品: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至10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000元(含)以上至2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特殊商品: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至4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4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家电通讯器材类——首轮发放12.5万张,区分家电类商品消费券和通讯器材类商品消费券。家电类商品消费券分50元、150元、300元面额;通讯器材类商品消费券分100元、200元面额。

  家电类商品: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至15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500(含)元以上至3000元,一次性使用1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300元消费券。

  通讯器材类商品: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至4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4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首轮发放73.5万张消费券,适用于云闪付支付,进店消费的餐饮企业。消费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面额,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一次性使用1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

  文化旅游类——适用于云闪付支付的景区、加油站、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文旅消费券和景区加油补贴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面额。

  文旅消费券:首轮发放25.8万张。在景区、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单次消费10元(含)以上至100元,一次性使用1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

  景区加油补贴券:游客到景区消费(门票或二消),单次消费10元(含)以上至100元获赠一张1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获赠一张2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获赠一张3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获赠一张5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获赠两张50元加油补贴券。加油补贴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有效期为7天。

  游客获得景区加油补贴券后,即可在哈尔滨市辖区内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使用,加油50元抵用10元加油补贴券;加油100元抵用20元;加油150元抵用30元;加油250元抵用50元。

  “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依托携程旅游网,面向全国游客推广销售“哈尔滨48小时惠游卡”,卡内包含1-3家景区门票和一间客房,一价全包,全网最低价,有效期至12月20日(具体发放时间及细则请关注携程旅游网APP、小程序及各大媒体)。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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