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30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9月15日起,全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正式启动。其中,将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以及散煤污染防治“三重一改”涉及的“两市、两县、两景区”开展强化督查及不间断自查。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组成5个省级督查组,采取“省级联动、包片负责、地方同步、全面覆盖”的方式,对各市(地)等开展督查,同时统筹安排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跨区域交叉互查。
督查分为工作督导阶段和现场督查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工作督导阶段,省级督查组主要对各市(地)、单位等一级网格及各县(市、区)、单位等二级网格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导,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督查组主要对各乡(镇、街道)、单位等三级网格及各村(社区)、单位等四级网格进行督导。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督查组将进行现场督查,其中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以及散煤污染防治“三重一改”涉及的“两市、两县、两景区”开展强化督查及不间断自查。
督查工作中,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督查组可现场约谈相关市、县政府,或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我们将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配合好督查并开展好自查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8月份,大庆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优”,共进行31天的监测工作,其中市区空气质量级别为优的天数23天、为良的天数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