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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可补缴 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补缴后享受待遇
2020-09-30 09:53: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生活报9月30日讯 哈尔滨市民李明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那么他能否补缴2020年居民医保费,补缴后能否立即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黑龙江省医保局给出答案,可以补缴,但要在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李明可以补缴2020年居民医保费。目前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城乡居民按年缴费,应在每年10-12月(集中缴费期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缴纳下一年居民医保费。一般情况下,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其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部分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且应一次性足额缴纳。补缴后,按照当地政策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有的市(地)设置了待遇享受等待期,以李明所在的哈尔滨市为例,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的,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全省对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另有统一规定,即原则上,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按照属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障待遇。未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参照属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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