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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不让行救护车的司机,已接受处罚
2020-11-04 10:31:10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程广涛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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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任凭后面的救护车如何鸣笛,前方的轿车岿然不动。近日,一则抖音视频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11月2日,轿车司机来到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安大队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10月31日,抖音上的一则16秒的短视频,引发了很多网友的评论。视频中,救护车前方有一辆白色轿车,停车等候通行信号。救护车在后方一直鸣笛,但轿车始终没有让行。视频引发诸多网友的评论,纷纷对驾驶人的行为表示谴责。视频显示,事情发生在牡丹江市东五条路新安街路口。网友向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举报后,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安大队与轿车司机取得联系。11月2日,轿车司机来到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安大队,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热点问题】

  问: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救护车,会受到如何处置?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

  问:避让救护车违反交规,是否会受到处罚?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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