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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后被男子“拉黑” 27人落入二手物品交易骗局
2020-11-09 09:15:48 来源:大庆网  作者: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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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9日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市民早已习惯在网上进行各种物品交易。

  如果有第三方作为保障,交易过程基本不会出现问题;如果没有第三方,将会埋下很多隐患。

  大庆市一名男子,在网上收集求购人的联系方式,他谎称自己有对方所需的二手物品,让一些人信以为真。

  当被害人付款后,他要么信息不回,要么拒接电话,要么将对方的微信拉黑。

  短短一年的时间,共有27位市民被骗,涉案金额11000余元,他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求购物品

   付款后被男子“拉黑”

  生活中,很多市民都有购买二手物品的经历,在各大网站和微信群,各种求购信息市民早已屡见不鲜。

  去年3月,赵玲(化名)需要一件生活用品,她觉得,如果买新的实在浪费,还不如买一个二手的。

  赵玲听朋友说,在一个网站上发布求购信息,效果特别好,便注册了账号,发布了求购该物品的信息。

  不久,一名男子联系赵玲,说他有赵玲需要的二手物品,正着急出售,随后,发了一张图片给赵玲,问她感觉怎么样。

  看完图片赵玲觉得,该物品特别新,看起来很不错,便想和其进行交易。

  男子表示,要想购买这件物品,需要先付费,他再把货发给赵玲,问赵玲愿不愿意。

  赵玲觉得,先付钱风险太大,如果对方不给自己发货,该怎么办?

  对此,男子表示,先付费没有任何风险,因为红包发到他的微信里。

  而微信号是通过绑定银行卡进行实名制认证的。如果他不讲诚信,赵玲可以报警,警方很容易找到他。

  赵玲感觉对方的话很有道理,很快付了费,并将地址告诉给男子,然后在家里等候这件物品邮寄过来。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该物品却迟迟没有寄到。她随后联系该男子,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

  无奈之下,赵玲拨打110报警。

  屡次得手

   有27人为男子转账

  实际上被男子骗的,不止赵玲一人。

  2019年1月至12月,共有27位市民,被这名男子所骗,涉案金额11000余元。

  其实,男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他通过在网站收集求购物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用微信联系对方,谎称有被害人所需的物品。

  为了让大家相信自己有发货能力,男子在网上下载被害人所需物品的照片,再通过微信发给对方。

  当被害人觉得男子发的商品不错,他便要求对方,通过微信转账或发红包的方式,先支付货款。

  收到钱后,男子要么不回信息,要么电话拒接,要么将对方拉黑。

  今年1月,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共计11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鉴于其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男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只是,一切都已太迟,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若无保障

   尽量当面验货付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购已成很多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这其中,就有微商。

  一般来说,微商通过朋友圈发布物品,市民相中哪款物品,只要发红包,对方便会发货。

  由于没有第三方平台作为保障,这种交易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发了红包,而对方并不发货,此前,本报曾报道过多起类似的案例。

  很多网上二手物品交易,和微商的交易方式很相似,均没有第三方作为保障。

  在部分市民眼里,对方的微信,已经经过实名认证,把钱发给对方,肯定不会出现问题。

  问题是,很多骗子使用的微信,并非自己的实名认证,而是在网上花钱购买。

  此种情况下,倘若市民把钱转给对方,将很难追查到当事人。

  本报在此提醒,网上购买物品,在没有第三方作为保障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接受先付钱再发货的交易方式。

  购买二手物品时,尽量同城交易、当面验货并付费,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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