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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0-11-23 17:50: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徐宝德 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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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讯(徐宝德 记者 周秘)日前,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职责不清晰、调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规范性措施,有力有效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据了解,《指导意见》明确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原则。

  《指导意见》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明晰了事故调查组、组长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的职责。

  《指导意见》提出,事故结案后一年内,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隐患和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开展评估,让事故单位和同类企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