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7日讯 日前,中央文明委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市妇幼保健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是反映一个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是衡量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文明单位建设作为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良性发展的源动力。为引导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人人参与、携手共创、践行文明、传播文明”的理念,院党委确立了“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面提升职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打造专科品牌”的总体创建思路,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队伍文明程度有了显著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工作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形象逐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凝聚队伍思想合力、提升医院发展活力、打造专科品牌、践行服务社会宗旨、提振抗疫信心等方方面面都起到了引领、带动、导向作用。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市妇幼保健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让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同时,树立全局观念,不断增强服务全地区妇幼健康的使命感,在推进牡丹江地区妇幼保健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中体现文明,在守住妇女儿童防疫安全的底线中坚守文明,为服务区域妇女儿童健康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