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讯(记者 佘雨桐)11月30日,黑龙江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据了解,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把今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并对抓实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上半年疫情期间,先行组织开展了书面调研。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省检察院党组又专门安排部署了实地调研,组成4个调研组,按照“带着问题去、兜上问题来”的工作要求,选择不同主题,深入全省各地特别是地处偏远、基础薄弱的基层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查找问题。调研组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了解掌握了全省基层检察院的真实情况,为与时俱进解好基层院建设“方程式”提供了基本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也为制定好加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和依据。
“检察工作的队伍主体、业务主体、发展主体都在基层,基层的层次和水平,决定着整体的层次和水平;基层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全省检察队伍的形象。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推进和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这项工作不遗余力、锲而不舍地抓下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成效同时,客观分析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强”和“优”、“短”和“弱”,深刻指出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明确了下一步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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