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牡丹江市财政局(金融局)获悉,近日,《牡丹江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从增加对受疫情影响群体的支持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贷款额度,以及探索创新等方面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优化升级。
据了解,在原有11类重点支持群体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在放宽个人创业项目认定方面,创业项目不再仅限于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网络商户等未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市财政局(金融局)降低小微企业准入条件,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录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的比例由20%降为15%,超过100人的由10%降到8%。提高贷款限额,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升到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上限为3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300万元。适度降低反担保要求,免除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特定人员的反担保要求。
放开户籍限制支持来牡创业人员,不再限定户籍。凡在牡丹江开展创业,符合创业群体要求的,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规范申请要件,优化办理流程,限定并压缩办结时限;探索创业担保贷款新模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规定条件的,经办银行可直接发放贷款,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市场化水平,为经办银行降低抵押担保措施、开展信用贷款提供政策支撑;鼓励银行机构最大限度地满足创业者资金需求,鼓励经办银行和经办担保机构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基础上,参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的优惠贷款(担保)利(费)率,为借款人补充提供经营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