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对我们的生存发展尤为重要,可是我们总能从新闻报道中看到破坏环境、损害生态的现象。比如,好好的草原被违规放牧的牛羊啃秃,好好的小河被不知道哪来的排放物污染得难看又恶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民法典让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人自己承担善后工作,还生态环境本来的面目。天空、草原、湖泊都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我们在学好法律知识之外,更要有充分的环境保护意识,身体力行地参与其中。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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