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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账上”
2020-12-24 10:22:38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程柏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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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4日讯 为帮扶市场主体快速走出疫情影响,重拾发展活力,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以及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作为,有效推进,通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线上培训、自主办税等措施,积极促进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全力以赴助力各类企业稳市场、焕新机、开新局。

  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公告精神。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截至目前,共计办理退税企业6户,退税金额2546万元。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至目前,生活服务企业共有78户发生业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5户,免征增值税32.68万元。

  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精神。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截至目前,共有42户企业通过公益组织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资及现金累计353万元。

  落实黑财办(2020)9号公告精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文体和娱乐业、旅游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5月属期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将房产、土地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纳税人通过已申报待申请方式办理免税手续。高新区现有房产或土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涉及土地使用税82户,每月税额23.4万元,涉及房产税70户,每月税额19.6万元。有自用房产、土地的住宿和餐饮业、文体和娱乐业、旅游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及房产税4户,每月税额1.6万元,涉及土地使用税3户,每月税额4.09万元。

  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部分企业,协助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有困难的企业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精神。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由3%降至1%,共核实企业89户,核实金额10.22万元。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