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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湿地保护方案 建立湿地修复制度
2020-12-24 11:06:30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袁金坤 吕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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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4日讯 记者12月11日从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制定了《牡丹江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今后牡丹江市将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对由于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由地方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据介绍,《牡丹江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一步完善了牡丹江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为筑牢牡丹江市重要生态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保障。

  该《方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坚持政府主导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并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牡丹江所辖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到2020年底保证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9882公顷,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按照该《方案》要求,今后牡丹江市将进一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名录动态管理,明晰湿地管理事权划分;健全湿地管理体系,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和湿地用途监管机制,规范湿地用途管理,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用水机制,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建立全市湿地监测评价体系,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完善湿地监测网络;加强市、县(市)两级政府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