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酿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悲剧。肇事司机依法被判处刑罚,受害者家属却迟迟没有拿到相应赔偿。
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是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没有更多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充满悲伤焦虑而又无助的难题。
2018年12月14日,吴某某驾驶轿车拉载受害人袁某某、林某沿大广高速由北向南行驶,与刘某某驾驶农用拖拉机相撞,致使双方车辆损坏并失火。吴某某,刘某某不同程度受伤,袁某某、林某当场死亡。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吴某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件经肇源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吴某某依法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5万元。由于吴某某服刑,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受害者家属先后多次找到执行干警,每次都是以泪洗面,一方面是亲人的离去带来的悲伤,另一方面是对于迟迟拿不到赔偿的气愤和焦虑。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下定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有47000元公积金,及时协调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吴某某家中,与其父母多次促膝深谈,从受害者家属悲伤无助现状、从亲情等多角度,动员吴某某父母帮助吴某某履行债务。

最终,被执行人家属同意代为履行,先后给付执行款22万元,至此,案件执行到位26万余元,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再三对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和不辞辛苦表达了感谢。这是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尽管路阻且长,但我们步伐坚定,只为给这冰冷的冬天带来一丝温暖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