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讯 在全力防控疫情的同时,如何有效保障群众办理医保事项不断档,提升百姓获得感、安全感,近日,市医保局出台多项惠民举措,保障各项医保工作畅通无阻,稳步推进。
为了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市医保局推行医保事项线上办理。登录市政务服务平台(https://qqhr.zwfw.hlj.gov.cn/),可申请网上办理医保事项。也可使用手机登录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鹤城在线APP,实现掌上办理医保事项。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还可进行居民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查询缴费信息、结算信息、医保账户变更信息等。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异地备案等公共服务事项,还可以通过灵活就业医保业务受理微信号、城乡居民科微信号添加好友方式,上传相关要件,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市医保局进一步倡导广大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及银行APP进行认证激活,使用电子凭证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在疫情期间,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合理增加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
门诊慢性病患者在病情稳定、用药规律情况下,可持一个月内医师开具的纸制处方或门诊手册,直接到定点药店划卡购药,减少到医院次数。如用药无变化的,在安全前提下,定点药店可以通过查询医保系统,依据患者上次购药信息调剂用药。
门诊慢性病患者如因小区封闭不能外出购药,临时在非定点药店购药应急,或者临时外出未能返回参保地或备案地购药,发生的购药费用可持当日有效票据和购药明细给予后台核销。
异地备案参保人员所在备案居住地为疫情风险区,因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管控不能前往办理门诊慢病购药和特殊用药认定备案手续和购药,可直接到备案地医保指定定点药店购药,慢病购药持当日购药费用发票和购药明细予以核销;特殊用药持备案地医保部门批复定点药店文件及购药发票予以核销。
对不影响医保待遇的非急办事项,建议适时推迟,待疫情缓解后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急办,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452-2144165。预约可扫微信二维码。
医保全事项直接电话办理。市政务中心业务受理电话2416044,铁锋区政务大厅业务受理电话6100390,龙沙区政务大厅业务受理电话2419116,建华区政务大厅业务受理电话2569826。富拉尔基区异地备案业务受理电话6910113;居民、灵活就业医保业务受理电话6910087;企业医保、异地报销业务受理电话6910059。昂昂溪区业务受理电话6323126,碾子山区业务受理电话6688917、668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