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工程有人脉
办工作、做微商
“大能耐”王某花样多
多名被害人被骗得团团转
这次,这位“大能耐”
也“能耐”不起来了
因为,他落网了
骗局1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王某以做二手车生意为由邀请祝某加入,骗取其信任,并让其汇款买车。祝某后通过网银和微信八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83400元,期间王某返还祝某600元。
2018年8、9月份,王某谎称其亲属可以承揽安装市政监控工程邀请祝某加入。2019年3月17日,王某虚构安装市政监控工程的工作已完工,以结账需要送礼为由,欺骗祝某提供此笔费用,后祝某通过支付宝三次转账给王某35700元。
骗局2
2017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王某谎称能为他人办理医疗保险,骗取吕某信任。后王某以给吕某亲属办理医保名义,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吕某人民币9000元。
骗局3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王某以合伙买卖二手车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和支付宝五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143000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王某以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办工作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现金给付等方式,先后将于某、杨某等七人办工作的钱款支付给王某人民币465000元。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王某以合伙买卖二手车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和支付宝五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143000元。
2018年12月19日,被告人王某以合伙购买织袜机器为由骗取李某信任,让李某参与出资,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王某人民币45000元。
骗局4
2018年11月14日,王某以能给杜某办工作为由,骗取杜某信任,后杜某通过POS机转给王某人民币50000元。
骗局5
2019年3月7日,王某以给敬某办工作为由,骗取敬某信任,后敬某支付王某人民币30000元。
骗局6
2019年10月6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王某在微信朋友圈谎称售卖化妆品等商品,骗取李某1信任,李某1先后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6134元用于购买商品,王某均未发货。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某实施诈骗非法所得人民币共计866634元。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将诈骗所得钱款退赔给各被害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要用勤劳和智慧去获得合法收入
走歪门邪道获得不义之财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也提醒大家
不要有贪小便宜
和“走捷径”心理
在经济往来中要谨慎小心
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