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4日讯(许传健 记者 佘雨桐)63岁的李某想尝试解锁锻炼“新招式”,旁边周某在指导过程中把扶不住,李某摔倒导致骨折,李某将周某起诉索赔。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调解此案。
63岁的李某平时喜爱运动,常和老伴一同到公园锻炼。2020年9月,李某和老伴一起在公园踢毽子,看见身旁的周某等人在倒立,也想试试身手,但尝试多次始终没有成功。一旁的周某见状热心前来指导,周某扶着李某,认真地向二人示范正确动作。可是在指导过程中把扶不住,李某摔倒在地。
李某当时痛的无法起身,送到医院检查才知脚踝出现两处骨折。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20年12月李某将周某诉至阳明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
因此案事实清楚争议数额不大,法官征得李某同意后,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认为过错在对方。人民调解员和法官耐心地释明相关法律条款,分析二人在此次事故应尽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经过调解员和法官多次释法、劝解,二人意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李某人民币8千元钱,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中,李某、周某均是成年人,应当知道在进行体育锻炼做高难度动作时,会存在一定的危险,可能会产生伤害后果。李某自知没有进行此项锻炼的基础而贸然尝试,周某在帮助他人倒立时亦未意识到其危险性,双方均未尽到防范义务,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伤害后果均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法官提醒大家,老年人加强运动有益健康,是非常值得推崇的,但是在运动锻炼时,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运动,切勿贸然尝试一些高难度、具有危险性的运动或动作,以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