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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要你方便 庭审线上线下都可以
2021-03-22 19:53: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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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讯(记者 佘雨桐)“李法官,谢谢你,让我在医院就能开上庭,真是方便我们了,我为你们的便民举措点个赞!另外,你不辞辛苦,帮我们多次调解,守住了我们的亲情,我为你们再点个赞!”2021年3月22日上午10时,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之一小慧,在庭审结束时,对着手机视频向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法官李海静这样表达道。

线上庭审现场。

  多年前,原告王女士与被告肖女士均住在安达市,且是很好的邻居。后来,王女士搬至大庆。

  2018年10月,肖女士因姐夫郑某夫妇生意出现困难,急需资金周转,找到了原告王女士,提出借钱事宜。

  原告二话不说就借给了肖女士5万元,并约定年利息为8000元,期限为一年。肖女士及儿子小宇、女儿小慧在借款人和保证人处分别签字。

  随后,郑某夫妇将5万元拿走。借款到期后,郑某夫妇并未偿还此笔借款,导致被告肖女士失约。后原告多次索要,但对方一拖再拖。无奈之下,2021年2月,原告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共计7万余元。

  立案后,根据微机自动分案,此案由行政综合庭负责人李海静主审。

  接到案卷后,李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很快发现肖女士与小慧住址相同,遂联系原、被告。经了解,原告与被告肖女士关系较好,借款是帮郑某夫妇借的。

  原告考虑三被告并非实际借款人,为减轻肖女士的责任,申请法院追加实际用款人郑某夫妇作为共同被告。

  李法官又当即联系郑某夫妇,向其释法明理,告知虽非本案借款当事人,但其毕竟是实际用款人,借钱还钱,用钱还钱、天经地义。

  在征询意见后,郑某夫妇同意被追加为共同被告。但由于其手头紧张,又拒不调解,并认为其与原告并无直接借款关系,致使案件调解出现波折和困境。法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庭审时间定于3月22日上午9时。

  “李法官,我在医院照顾婆婆,开庭可能去不了,这咋办?”3月19日下午,被告小慧给法官打来电话询问道。

  “没事,开庭方式任你选,现场开庭可以,网上开庭也可以,只要你方便。”李法官回复到,并将网上开庭操作流程发给对方。

  案件如期开庭,除被告小慧未到庭外,原告与其他四被告早早到庭。上午9时,法官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在线邀请被告小慧等人视频开庭。就这样,线上线下同发力,庭审有序进行。

  经多次调解,在亲情感召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郑某夫妇当即给付1万元,剩余款项由五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分期偿还,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完。

  “我很内疚,都是我的错,都是我惹得祸,抱歉!今后,我一定守护这份亲情,按约还款!庭审结束时,被告郑某对肖女士这样表达道。看到姨夫悔过,被告小慧特别激动,为此接连为法官点赞,故出现了文中开头温馨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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