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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省典型】黑龙江省高院:切实扛起普法责任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2021-03-28 13:43: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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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28日讯(记者 佘雨桐)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近年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作为,锐意创新,不断丰富内容形式,普法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省法院召开公众开放日。

科技普法。

  坚持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省法院专门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成立了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院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法院司法办案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打官司不求人”宣传主题融为一体。结合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在同一时间集中宣传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两会上作出的“让老百姓在黑龙江法院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集中张贴“打官司不求人”招贴画9万余份,印发“打官司不求人指导卡”14种,通过集中宣讲、媒体跟进宣传等方式,做到让“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家喻户晓。2018年以来,省法院院领导和部分法院院长纷纷走进高等法学院校办法治专题讲座,实现全省高等法学院校师生的全覆盖。

  坚持树立“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的理念。自2018年起,在全省法院常态化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截至2020年底,全省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12128次,有31.2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省法院机关先后被授予“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全省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省直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确定为“省直机关党建活动基地”“省军区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武警黑龙江省总队法治教育基地”。2019年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获评全省“五个一百”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最高法院肯定黑龙江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为全国法院贡献了一条很重要的经验”。

  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形成常态化。积极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专责部门,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117次,6274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其中现场旁听1086次、旁听人数39716人;网上或集中观看庭审视频1031次,观看人数48024人。省法院组织旁听活动8次,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部门共1000余人,对刘艳峰故意杀人二审案件等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旁听,收到较好效果。

  坚持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和形式,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与省电视台深度合作,联合开办《庭审内外》栏目,定期播出典型案例庭审、现场执行节目;围绕民法典宣传,制作播出《法官说法典》节目12期,就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讲解,传递法院权威声音。充分借助“一网两微”自媒体,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新机制,不断拓展群众接受法治教育的渠道。黑龙江法院网开辟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在互联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253.9万份、庭审直播录播20.6万件;省法院官方微博设置“龙江贴士”“学习民法典”等微博话题,阅读量突破1.2亿,微博粉丝达235万;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深度推进“以案释法”;在省法院抖音平台推出“小姐姐”讲民法典系列短视频9期,视频点击量27万余人次,得到广大网友普遍好评。各中级、基层法院也都在当地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站开办了法治专栏,讲述龙江司法故事,传播龙江司法声音,同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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