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8日讯(宋建强 记者 佘雨桐)当事人年岁过高无法到庭提供证据怎么办?法官隔空取证促案件调解。近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
原告胡某诉被告张某娥、胡某山、胡某珍、胡某福、胡某祥、胡某洋等六人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胡某年幼丧母,父亲胡某清于2016年与被告张某娥结婚。祖父胡某国与祖母邹某荣生育有子女六人,分别为胡某山、胡某珍、胡某福、胡某祥、胡某清、胡某洋。原告父亲胡某清于2019年去世,原告祖父胡某国于2013年去世,原告祖母邹某荣于2020年去世。胡某清去世时,留有遗产房屋一套,丧葬费、抚恤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合计28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已由被告张某娥领取完毕)。邹某荣去世时未留有遗产。胡某清及邹某荣去世后遗产未进行分割。
法院受理本案后,原告电话联系法官费璇,表示被告胡某山、胡某珍、胡某福、胡某祥、胡某洋等五人对邹某荣应继承胡某清的遗产份额自愿放弃,但均年岁已高且身体状况欠佳,无法到庭陈述。原告与被告张某娥矛盾严重,争议较大,希望法院能尽快办理此案。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在三天时间里与原告、被告张某娥电话沟通十余次,从家庭关系的和谐、曾经的过往、日后的交集等角度劝解当事人,打开双方心结,为庭审奠定基础。
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众多且部分当事人不方便到庭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发挥线上优势,远程办理该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创建了一个包含本案所有当事人在内的微信群聊,开启视频庭审。通过当事人与身份证合拍,群内成员互相认证的方式,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被告胡某山、胡某珍、胡某福、胡某祥、胡某洋当庭书写放弃遗产继承证明,并将证明邮寄至法院。经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原告胡某与被告张某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五天。
本案的快速审结是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南岗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