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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惊动公安和法院,最后咋处理?
2021-07-27 17:31:08 来源:极光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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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据极光新闻报道 前一阵,牡丹江的徐丽丽(化名)去妹妹家串门,乘坐电梯时,一条狗扑到了她身上。徐丽丽吓得不敢动弹,狗主人高山(化名)也没道歉,俩人发生了口头冲突,徐丽丽一激动犯了心脏病,进了医院。

  徐丽丽的家人报了警,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前进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完事情经过后,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狗主人高山处以警告处罚。

  高山受到警告处罚后,对于徐丽丽的治疗费没有说法。一气之下,徐丽丽将高山起诉到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法院接到徐丽丽的诉讼请求后,进行了诉前调解。最终,高山自愿给付徐丽丽医疗费385元,双方握手言和。

  徐丽丽说:“我对这个结果挺满意,不是三百、五百块钱的事,主要是争口气,如果当事人狗主人道个歉,这点儿小事就不会惊动法院了。养狗是个人爱好,也会尊重,但希望狗主人能伺候好自己的宠物狗,遛狗一定拴个绳。”事情虽小,高山也长了记性,以后遛狗要拴绳,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动物饲养人还会受到拘留处罚。为了更好地规范养狗问题,我国《动物防疫法》在今年5月1号,把遛狗不拴绳列入违法行为。此外,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为了您和他人以及宠物狗自身的安全考虑,请饲养宠物狗的人,拴绳遛狗,文明养犬。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