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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 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08-02 19:50: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健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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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日讯(王健 记者 佘雨桐)酒后开车上路,还对执法民警拳脚相向。近日,黑龙江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姜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3月30日22时30分许,肇源县大兴派出所接到大兴中学某教师报警,称有人开车闯入学校将校门撞坏,民警立即赶赴学校。到达学校后,民警依法向姜某表明身份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姜某酒后驾车,将学校大门撞坏闯入寻人。

  询问期间,姜某多次挑衅、威胁、辱骂、殴打民警,被民警制服并被当场抓获。

  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检验,当日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1.5 mg/100ml。

  案件在肇源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姜某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姜某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姜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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