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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火灾让邻居跟着遭殃 谁该为损失“买单”?
2021-08-11 19:34: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周禹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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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1日讯(周禹 记者 佘雨桐)一场火灾因消防栓内没水,消防通道被堵大火未能及时扑灭,导致邻居家房屋受损,谁该为损失买单?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20年1月,家住西安区某小区的胡某在家中点酥油灯,不慎引燃书桌上的可燃物造成火灾。消防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果断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扑救过程中,救援人员发现该小区消防通道堵塞,且消防栓内没水,救援人员只能靠外墙喷水进行救援,给救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受火灾影响,家住胡某楼上的吕某房屋受到一定损失,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胡某及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12566元。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胡某不服,认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周晓光受理该案后,仔细阅卷,分析出该案吕某的损失成因有两点:一是由于胡某室内酥油灯引燃书桌上的可燃物起火成灾;二是由于某物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管理不当,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内无水延误救援,致损失扩大。

  开庭当天,法官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胡某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又对该案进行重新梳理,以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吕某、胡某与某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胡某赔偿7540元,物业公司赔偿5026元。法官当天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