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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人 今冬供热温度有望提高,注水时间是…
2021-08-19 10:00:56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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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19日讯 “工作人员正在检修设备为今冬供暖,做足准备工作!”

  8月18日上午

  在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

  万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供热站内

  生产副总经理张宇指着一台供热设备告诉记者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中心城区的燃煤储备量,已经达到了计划量的50%,供热企业还在持续备煤中。今年,受多方面原因影响,企业克服了产煤量少、价格上升幅度大等困难,从春季采暖期结束后,就开始提早储备优质燃煤。

  >>>看齐提问时间<<<

  针对2021—2022年度的供暖情况

  记者专访了齐齐哈尔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宝和

   问:新的供暖期,供热质量能否保证?

  答:我们已对全市4500多名供暖系统职工,进行了不同岗位的技术培训,确保供暖期能够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与此同时,阳光集团还对职工进行了“实战”考试,提高职工的业务实操能力。上一个供暖期结束之后,部分供热企业就开始了冬季供热的准备工作,比如说,新改、扩建锅炉房、检修设备、储备燃煤、收缴热费等。

   问:18℃保底,温度还能否再提升?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保证舒适温度18℃的基础上,我们提倡供暖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供热温度提高到20—22℃以上。

   问:如果室温达不到18℃,退费吗?

  答:目前,齐齐哈尔市依旧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供热要求执行。依照《条例》的第三十六条,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

  由于供热单位的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重点!

  预计9月中旬

  所有设备检修工作,全部结束

  预计9月20日

  开始陆续注水,冷态运行

  具体注水时间

  将通过各小区的物业群、业主群

  小区公示栏等方式进行集中通知

  请居民注意留意

  注水期间,居民家中必须留人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