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讯 (记者 周秘)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哈市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电商平台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公平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认真落实“十要十不准”经营规范:
一是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
二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
三是要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是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
五是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
六是要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准变相从事网络违法;
七是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
八是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准侵害消费者权益;
九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
十是要厉行节约绿色网购,不准宣导铺张浪费。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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