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5日讯(记者 杨帆) 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全面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试行的电子行政执法证具有实时动态数据特性,既是执法人员身份和资格的证明,也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的重要抓手,将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据了解,黑龙江省是全国首个制定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的省份。

有效掌控执法范围防止“越境”执法
据了解,电子行政执法证的试行,执法人员一旦在非辖区范围内执法,电子行政执法证将出现红码,显示“跨区执法”,极大提升证件管理的规范性。电子行政执法证不仅增强了证件防伪效果,而且可以有效避免人为违规制发证件。各行政执法单位拟申领电子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只有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信息、培训考试系统信息以及全省人员编制信息三方比对,其手机APP中方可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
提升执法人员资格动态化管理时效性
一旦电子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者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需要变更执法信息、暂扣或者注销执法证件的,管理系统可以直接进行操作,不但可以极大的压缩处理时间,降低制证成本,还可以避免因相对人不配合,需要公告执法证件失效等问题。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高效性
与此前一些省份推行的电子执法证不同,黑龙江省的电子行政执法证是由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应用程序按照实体行政执法证样式标准实时生成的动态化图形数据,管理系统可以实时上传电子行政执法证使用信息,实时显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间、次数及方位,有效提高执法活动规范性和透明度,为监督案件查办、全面汇总分析全省行政执法现状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黑龙江省已经正式启动了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计划11月上旬全面推开。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助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黑龙江省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三大系统确定为电子行政执法证首发单位,下周内将为上述三家省级单位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其他领域的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也在有序、快速推进。
据悉,黑龙江省全面试行的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属于全省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办发〔2021〕33号),对电子行政执法证的效力、发放、使用和监管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为黑龙江省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范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以及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水平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