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省法院  >  法院动态
搜 索
为了报复就泼硫酸!判!
2021-11-17 16:24:35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史某与王某都经营二手车业务,而且店面相邻真是应了那句“同行是冤家”。

  史某一天天的看着王某的生意越做越好十分“眼红”,竟动起歪心思......

  史某向朋友付某表达了对王某的不满,表示想“出出气”。身为好兄弟的付某随即表示愿意帮忙。于是二人商量,只需要把王某公司门口待出售的车辆损坏,王某就无法继续经营,没准还能带动自己的生意。

  一天深夜,史某、付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3瓶硫酸来到王某公司,误以为门前停放的8台车辆均为王某所有,便挨个泼洒了硫酸并逃离现场。经鉴定,八台车辆损毁价值4.8万元。次日早晨,王某与其他受损车主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将二人抓获归案。

  

  九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依法惩处,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史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付某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