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0日讯 近日,省工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黑工信科规联发〔2018〕10号)和《关于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核评价的通知》要求,对已经获评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鑫野实业有限公司、伊春市福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伊春市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8家企业通过省级复核评价。
据了解,截至目前伊春市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12户,通过此次参加复核评价的这8户企业,每户可获得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15万元奖补。另外,今年,伊春市黑龙江省林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近年来,为加强伊春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促进伊春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积极组织我市具有自主研发机构或部门的企业参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认定通过后,将获得省级30万元,市级15万元奖补资金扶持。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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