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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再扣分
2022-01-19 15:55:43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程广涛 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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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19日讯 本报日前以《@牡丹江驾驶人,明年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为题,报道了牡丹江市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报道刊登后,有市民在晨报微信平台留言,想要了解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修订,由原来的记分改为不记分。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新规实施后,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据介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这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减轻了之前处罚过重的扣分行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上路,或者机动车牌出现遮挡、污损等情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速超过限定速度的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中大型客车司机疲劳驾驶的,以往都要扣12分,从今年4月1日起,只扣9分了。同时删除了部分扣分处罚行为,比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交警部门还推出了“学法减分”的措施,每年可以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最高可以抵扣6分。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加强了对多次扣满分行为的处罚,加强对这些人群的教育管理;而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的,则免予处罚,驾驶证不扣分。

  记者对比了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布的附件4文件]发现,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为方便广大市民了解新规,记者特意梳理了新管理办法中和广大私家车主相关的、有调整的条款,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记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1)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2)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1)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2)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1)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记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1、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2、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3、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6分)

  4、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3分)

  5、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6、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7、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8、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1、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2、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1、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4、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