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讯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人民群众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销售商品应按实际情况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项目,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价外加价、诱导交易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能源物资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经营者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不履行价格公示等违法行为。
各行业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或单位要立即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迅速规范价格行为。对不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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