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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2022-02-15 07:38:00 来源:今日绥芬河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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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2月15日零时起,将千园小区、环保局家属楼、鸿福小区、良运公司、二中集资楼、兴建大厦、龙泉文苑8号楼、旗苑嘉园C区、馨怡纯粮油公司、春龙农贸市场、五彩楼7单元、老妇幼院里3单元、海融富华苑13号楼、集资1号楼4单元、鑫城小区8号楼、花园小区3号楼、阜宁雅居17号楼、迎泽丽都三期9号楼、阳光小区7号楼疫情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调整后,绥芬河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分级分类有序恢复居民小区常态化管理。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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