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省法院  >  法院动态
搜 索
绿水青山 黑龙江法院这样守护
2022-04-06 17:56:2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黑龙江的三月乍暖还寒,半江水流半冰封,黑龙江省是环境资源大省,黑龙江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体系,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建设大美龙江司法护航,答好美丽生态新答卷。

  早着手

  不断完善专门审判体系

  “人勤春来早”,进入3月,黑龙江高院统筹指导各地市有条件的法院在重点区域、流域“按需”设立环资专门审判机构,组建专门化审判队伍,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

  3月25日,北安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月12日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工作情况。目前,该审判团队已与北安生态环境局对接座谈,规划相关工作,下一步还将与公安、检察、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也是在3月25日,海林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负责审理辖区内环资刑事、民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助力海林市保护“绿水青山”“冰天雪地”,是打造环资审判“牡丹江样板”的又一新举措。

  重联动

  同向发力助力生态保护

  3月21日,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前一天,也是牡丹江市联合加强河湖管理领域执法协同联动意见出台一周年之际,牡丹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河湖长制,依法保护水资源”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创新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审判长”管理机制、依法保护水资源工作开展情况。据发布会介绍,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920件,为河湖管理长效常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美丽的大兴安岭,呼玛县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组成环境资源保护共同体。3月24日,共同体联席会议在呼玛县人民法院召开,法院介绍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强化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总体部署、具体措施,与成员单位共商《呼玛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呼玛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其他市地法院也在推动生态环境司法、执法、综合治理职能有效衔接上推出多样举措,为龙江生态文明建设担当作为,更好地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

  树品牌

  因地制宜突出环资审判特色

  3月12日,南瓮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挂牌成立。

  位于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境内的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东北最大的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推动在自然保护区内成立司法保护基地,是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和方式,针对嫩江源景区和南瓮河自然保护区环保需求打造的生态司法“名片”,是因地制宜打造生态修复品牌的一次有益探索,为黑龙江省生态修复方式多样化实践提供了“松岭法院样本”。

  广宣传

  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3月22日—28日是第35届“中国水周”,全省各地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双层联动,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丰富多彩的环境资源司法宣传活动。牡丹江市6个基层法院深入街道、社区、广场、车站、村屯、学校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举办普法讲座,现场答疑,还深入企业以案释法,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防范问题现场提出建议。

  黑龙江法院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持之以恒的坚守,守正创新、踔厉笃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中寻求共治联动。用法治力量守护黑土、白云、青山、碧水、冰雪、蓝天

责任编辑:郭丽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