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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巨头”与哈尔滨深度合作丨想来龙江干事的有识之士请收好这份“跳槽攻略”!
2022-04-07 17:33:00 来源:黑龙江党风政风热线  作者:刘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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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日前,华为、百度、京东、腾讯、中兴、中科“六大巨头”企业目光齐聚黑龙江,共商与哈尔滨深度合作计划。这一重大利好消息在华夏大地迅速升温沸腾!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极光新闻APP制作的短视频《华为、百度、京东、腾讯、中兴、中科!目光投向同一个地方!》在新媒平台发酵,成为热门推荐,引发网友热议。

  无数有识之士在为黑龙江激动,为家乡叫好的同时,也纷纷表达出想来黑龙江干事创业、想为家乡建设添砖加瓦的意愿。

  今天早上,《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刚刚开播就收到哈尔滨张先生想回乡工作却遇到困惑的语音留言。

  

  通过梧桐枝,黑龙江将成功引来“金凤凰”。但想让“金凤凰”在此落地生根,就要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相信和张先生有同样疑问的朋友一定还有很多。本着你有所需、马上就办的宗旨,主持人赵杰立即连线黑龙江鼎通律师事务所刘润邦主任,请他就“跳槽”过程中常见的劳务纠纷答疑解惑。

  【律师说法】

  刘律师解答: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毋庸置疑,张先生只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离职,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核算他的工资,审查他的财务和业务账目,做好工作交接。如果有竞业限制和培训费情况发生,单位还可以扣除部分违约金。由于是主动辞职,公司不用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

  【法律小常识】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有竞业限制的协议,限制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

  显然,原单位要求张先生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的工作是不合理的要求。

  回应关切,搭建桥梁!如果您有意见、建议要提出,欢迎通过极光新闻APP《党风政风热线》留言区或拨打电话0451-82898110反映线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期待您的参与!

责任编辑: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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