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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归隐山林,鲶鱼鲫鱼遭殃
2022-07-11 08:57:46 来源:东北网-极光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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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耕地、捕鱼、赏景,让自己的歌声在大自然里肆意回荡,这是多少人向往的田园生活。在通北林业局,一名60多岁的老汉就过上了归隐山林的日子,可是前几天,突然有人到访,打破了这看似平静的生活。打破平静的不是别人,而是辖区民警,警方如果不制止老汉的田园生活,林场河道内的鲶鱼和鲫鱼就会持续遭殃。

  事情发生在7月5日,当天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的民警开展河套巡护,当来到冰趟子林场时,发现河道里有架设的渔网。距离事发地不远,有一个农业种植点,警方在看护房内找到了一名60多岁的男子,并在屋里搜出一个网兜,里面还装着很多鱼。

  男子姓孟,在证据面前交代,河道里的渔网是他架设的,捕鱼为了自己吃。经过清点,孟某非法捕捞的鱼一共56条,包括鲶鱼、鲫鱼和鲦鱼,用的工具是一种叫做地笼的渔网。

  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禁渔期通告,5月16日0时到7月9日24时,通北林业局在这55天里属于禁渔时间,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外所有作业方式。

  孟某明知禁渔期内禁止捕鱼,但他以为山林里人烟稀少,做事没人知道,就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没成想被警方发现,目前警方已对孟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里的鱼被民警放生,但是捕鱼的老汉却落入了法网,以为过上了“大山深处无人问”的生活,却终究无法跳脱法律的约束。之所以实行禁渔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增殖养护渔业资源,维系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很多水域还处于禁渔期,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的禁渔期一直到7月31日12时;黑龙江、乌苏里江的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的禁渔期到7月15日24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被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禁渔时间不长,捕鱼人也给自己适当放个假!

责任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