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省法院  >  法院动态
搜 索
刑法小课堂 | 这件事,青少年一定要远离!
2022-07-12 15:21:4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刑法小课堂”每次100-300秒

  为您讲述一个刑法小故事

  

  在未成年人面前制作吸毒工具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尝试吸毒示范吸毒方法讲述吸毒后的体验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

  未成年人,千万记得毒品一定要远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