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价格频频变化,代养生猪却起纠纷,养殖户坐地起价,生猪出栏之路受阻,食品公司愁上心头,困境该如何化解?一封司法建议书成了企业的救命稻草。
宾县某食品公司与一养殖户签订了生猪委托养殖合同,约定由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且享有所有权,待猪达到上市标准后公司负责回收代养猪,并给付相应代养费用,养殖户负责养殖。随后,该公司向养殖户投放幼猪1893头,但当生猪达到回收标准时,养殖户却坐地起价,要求变更结算方式,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生猪不说,甚至扬言该公司如不支付额外费用,就要自行将生猪卖掉。
食品公司顿时慌了神,如果这批生猪不能顺利出栏,公司将面临上千万元的损失,若是其他上百家养殖户也纷纷效仿此举,公司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情急之下,食品公司负责人来到宾县法院宾西法庭求助。了解到食品公司的情况后,宾西法庭经仔细研究,依法为该企业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


在司法建议中,宾西法庭指导该公司应书面告知养殖户交付生猪,释明养殖户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派出工作人员到生猪养殖处看守,如发现养殖户对外出售代养生猪,可合法阻拦,及时跟购买者讲明合同关系,告知购买者存在的法律风险。可与养殖户商定合同结算变更协议,如不能达成和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一个月后,宾西法庭收到公司反馈,称按照司法建议照做后,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养殖户已交付了代养生猪一千余头。对剩余未交付生猪涉及的养殖合同纠纷,法庭为该企业开辟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并于三月内审结。目前,涉诉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