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哈尔滨的张某
在自家小区租了个车位
从此风吹不到雨淋不到
再也不用担心回家找车位了
可是不到一年
突然就进不去车库了
这是咋回事?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
当张某向物业反映情况后
才发现自己竟然被
物业公司的前员工汪某给骗了!
2020年10月,被告人汪某任哈尔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期间,虚构自己帮助物业公司转租小区车位的事实,使被害人张某于2020年10月、2021年3月给汪某转账一年半的小区车位租赁费,并利用职务之便将张某的车牌号录入小区车牌识别系统。2021年5月,汪某从物业公司离职后,隐瞒其已经离职的事实,仍于2021年6月向张某索要下一年的小区车位租赁费6000元。

2021年9月,因物业公司核对系统数据,清除了张某的车牌识别信息,张某无法继续使用车位,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后,向有关机关报案。2022年6月,公诉机关以汪某犯诈骗罪向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提起公诉。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汪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并主动将全部钱款退还给受害人张某,取得了张某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物业工作人员本该是
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角色
然而有人却利用
工作便利和相关权限
对业主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犯罪分子是利用工作之便
这为普通群众识破骗局增大了难度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无论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
广大市民都不要盲目相信
对方的身份、职务
而是应当通过正当渠道
仔细甄别信息
多方了解情况
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