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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课堂 | 擅自填埋工厂废物的代价......
2022-09-19 11:14:0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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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小课堂”

  每次100-300秒

  为您讲述一个刑法小故事

  擅自将工厂内堆放的

  废酸、废油脂等露天废物

  填埋入土坑

  案发后从坑内挖出

  700余吨废酸、废油脂

  及含油土壤

  当地政府支出670万余元

  进行应急处置

  这种行为

  人民法院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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