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龙江县疾控中心接到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密接协查函,龙江县1人为内蒙古无症状感染者的同乘密接,接函后立即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紧急寻找与下列相同活动轨迹交集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10月4日早5时37分在七棵树镇西北沟村李秀华食杂店购物人员;
10月4日上午10时20分在七棵树镇淑霞食杂店购物人员;
10月4日下午17时40分在七棵树镇福兴段屯兴隆食杂店购物人员;
10月5日上午9时19分在二道街农业银行办理业务人员;
10月5日上午9时40分在同时段进入华夏购物广场坐电梯至二楼人员。
如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以上行程轨迹有交集或重合的人员,请立即向龙江县疾控中心或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居家,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腹泻等症状,做好防护,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龙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645773705
龙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6日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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