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大庆市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庆市将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启用和调整下述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一、热源街新建电子警察设施
1.热源街/龙福路(升北岗)
2.热源街/龙升路(升南岗)
3.热源街/万峰路(石材岗)
二、经三街万达广场入口新建电子警察设施
三、电子警察设施维护调整
1.外环东路/龙华路(华环岗)
2.龙凤北大街/龙祥路(龙祥岗)
3.世纪大道/朝霞街(松雷岗)
4.中央大街/科学路(中科岗)
5.科苑东路/西柳街(柳苑岗)
6.宁安街/科学路(宁科岗)
7.和安街/通运路(铁小岗)
8.科苑东路/宁安街(宁苑岗)
9.宁安西街/西杨路(花园岗)
10.科苑东路/宁安西街(安苑岗)
11.宁安西街/西杨南路(安杨岗)
大庆交警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规范行驶,文明出行为我市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尽一份力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