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庄严神圣的,无视法庭规则,在法官面前出言不逊,甚至大声叫嚣辱骂他人,这是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022年11月18日上午,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安市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朗某合同纠纷一案。
在庭审期间,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某无视庭审秩序和纪律,多次出言不逊,并辱骂对方当事人,合议庭二次训诫后仍不停止,继续辱骂对方当事人,导致庭审被迫中止。

为维护审判秩序,捍卫司法权威,合议庭责令法警将刘某某强制带离法庭。经过批评教育,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检讨。最终根据刘某某的行为及悔过情节,法院对刘某某作出了罚款决定。
这则案例提醒大家所有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和纪律,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和观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不仅妨害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更是对法律的践踏,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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