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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认识这只“自带天线的猫”!
2022-12-01 14:48:0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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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天越来越蓝水越来越清,我们生活的环境也越来越好,很多消失多年的野生动物也纷纷重回人们视野。

  猞猁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有些人为了一己私欲非法售卖猞猁皮,结果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4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某市林场捡到一只猞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体,剥皮后将猞猁皮带回家中。王某以1500元价格出售给李某,李某又以2300元价格出售给张某。后张某将猞猁皮带至自己经营的山货行制成标本。

  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被抓获。案发后,2019年6月21日至2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经营的山货行和李某、张某住所进行搜查,扣押猞猁标本1只,动物死体及制品,钢丝猎套、铁夹子、木把扎枪、肩背式电击机等。经鉴定,该猞猁皮价值人民币10020元。

  宝泉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三人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宣告缓刑对三人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对三人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三、被告人张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四、禁止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相关的活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大意义。

  法官提醒:

  提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买卖、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拒绝吃“野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或有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当宠物。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野生动物或者捡到野生动物尸体,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直接向当地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