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
联合发布公告
《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和治理“僵尸车”》
严禁长期占用停车位。各商家不得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私自摆放各类占道物品(包括废旧的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严禁长期停放在路面、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无人使用、无人维护、车辆外观残旧破损、车身积满灰尘、无人认领管理、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废弃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俗称“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70多辆!
绥化市区“僵尸车”清理持续进行
2月7日,记者从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林分局获悉,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营造良好出行环境,北林区开展停车秩序和“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依法查处、拖移僵尸车辆70多辆。

在整治行动现场,工作人员正在对长期停放在路面、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无人使用、无人认领管理、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僵尸”车辆进行登记、拖移。“在清理之前,我们已经对违法违规的“僵尸车辆”进行了电话通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林分局法制办主任张泽慧说。

下一步,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林分局还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将依法实施强制拖移,并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