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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诬告者亮剑 为干事者撑腰丨用机制保驾 让制度护航
2023-08-11 07:27:5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杨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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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8月11日讯 2023年6月14日,对于鸡西市恒山区信访局局长于国涛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当日,恒山区纪委监委向他发出了“澄清函”。

  于国涛告诉记者:“接到这份澄清函的时候,内心非常感动,感受到了纪委监委的公正,感受到了组织对我的关爱。我心中的压力没有了,顾虑也消除了,愿意干事、敢于干事的信心更足了。”鸡西市通过建立健全澄清正名等制度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用机制保驾,让制度护航,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在全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中,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促进专项治理规范有序,通过整章建制推动常态长效。

  建立制度机制,规范执纪执法。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一体推动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公安机关发现诬告陷害人是中共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相应处理处分。问题线索同级双向移送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对诬告陷害人责任追究全覆盖。调查取证协助配合机制、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的建立,实现合力破解诬告陷害查证难问题,确保了案件办理效果。

  省公安厅治安、刑侦、法制等部门加强对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针对性研究,整理发布指导性案例,支撑基层发挥实战作用。市县公安机关形成定期会商、线索移交、取证固证等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指导实践。

  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累计对接624次,省级层面对接12次,市级层面对接87次,县级层面对接525次。

  强化标本兼治,实现常态长效。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积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协作、定期通报、澄清正名等一系列制度保障。

  为了加强协作、同向发力,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发了《惩治诬告陷害协作配合制度》《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线索移送工作流程(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力量互助。

  鸡西市纪委监委实施“三联动、两规范、两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与公安机关双向联动、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与县区上下联动,规范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常态化澄清正名、常态化暖心回访,形成横向互联、纵向互通“一盘棋”工作格局,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取得长效。

  林区公安机关以长效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管控,着力促规范、管长远,先后出台了《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办理诬告陷害类案件执法指引》《黑龙江省林区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试行)》等,从源头上规范诬告陷害案件办理,形成执法巡查常态化机制。

  扎实督导指导,实时跟踪问效。为及时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监委实行周调度、月总结,约谈通报,及时纠偏。省公安厅建立“每天一梳理,三天一推进、每周一汇总”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问题有效整改。

  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深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场所,实地了解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省纪委监委切实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跟踪问效,相关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齐齐哈尔、双鸭山等地纪委监委深入工作推进缓慢和信访举报较多的县(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督导。

  省公安厅督察审计总队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派出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推进。截至目前,已分3个批次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地公安机关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

  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