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绥化绥棱县法院启动勤廉自律保证金制
2005-03-09 07:03: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伦安军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绥化3月9日电 绥棱县法院以警示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他们结合实际,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决定自2005年起实行勤廉自律保证金制度。

  勤廉自律保证金由个人出资,单位负责统一管理,于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按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三个层次分别交纳800元、500元和300元,在银行开设个人专户,由勤廉自律保证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勤廉自律的范围包括目标考评、案件质量、信访、纪律作风、督办和纪检监察等方面,根据每个人的全年工作表现,年终兑现奖惩,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按比例扣罚,全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的奖励200元。同时设立勤廉自律保证金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审批及处罚等各项工作。